代币发行融资在国内监管口径里等同于ICO,ICO是代币发行融资的英文缩写与市场通用叫法,二者指向同一种以发售代币募集虚拟货币的非法融资行为,这也是币圈长期混淆名称却共用一套监管定性的核心原因。国内七部委发布的监管文件直接明确,市场俗称的ICO,在官方规范表述中统一命名为代币发行融资,二者不存在业态区分,只是一个事项两种称谓,也是区分合规区块链技术研发和非法发币募资最关键的界定标准。

从概念溯源和市场演化角度,ICO全称InitialCoinOffering,直译就是首次代币发行,早期诞生于海外区块链圈层,最初只是小型区块链项目通过发放项目代币换取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币种,用于项目研发经费补充,2017年前后该模式流入国内市场后快速野蛮扩张,各类空气项目、资金盘借用区块链外衣扎堆发币募资,监管部门为统一执法口径,把所有依托代币发售向公众募集虚拟货币的融资活动归纳为“代币发行融资”,就此形成官方定名、市场沿用ICO俗称的格局。当年国内市场高峰期,大量项目打着区块链落地、生态建设旗号上线ICO募资,募资标的清一色为比特币、以太坊,极少对接法定货币,和监管定义的代币发行融资“以代币换虚拟货币”的运作逻辑完全契合。

代币发行融资(ICO)统一被认定为未经监管审批的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多项违法情形,代币本身不具备法定货币属性,无法定偿付效力,不能作为流通货币使用。国内合规的股权、债券融资需要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履行完善信息披露、准入备案流程,而ICO全程无监管备案、无资金托管、无落地履约约束,项目方募资后极易出现卷币跑路、随意增发代币砸盘套现等问题,近些年大量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里,涉案标的基本都是变换名目后的变相ICO,只是部分项目改名为IEO、IFO、IDO等衍生模式,但穿透底层依旧属于代币发行融资范畴,依旧在监管明令禁止范围之内。

不少币圈从业者刻意拆分两个名词制造认知误区,声称ICO只是海外融资名词、代币发行融资是国内违规专项叫法,借此包装新项目规避监管,但从穿透式监管原则来看,只要行为符合发行自有代币、面向不特定投资者募集主流虚拟货币两个核心特征,无论冠以何种新式名称,都会被认定为代币发行融资也就是ICO。监管后续出台的补充文件进一步细化管控范围,明确所有变相代币募资、场外私募代投代币、交易所上线新发代币募资等行为,全部划入代币发行融资整治清单,从实操层面堵死通过改名规避监管的灰色空间,这也提醒普通投资者,不要被项目方利用名词差异误导参与各类新发代币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