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交易中,价格范围受到严格的涨跌幅约束,即股票价格在连续交易日内的波动上限和下限设定为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特定比例,这一规则确保了价格变动在可控范围内,避免因市场情绪引发的剧烈震荡;对于新股上市首日,则采取更灵活的机制,不设涨跌幅限制,但会实施临时停牌措施来应对潜在异常波动,从而为投资者提供缓冲期,同时维护市场秩序。

交易方式对价格范围也有显著影响,竞价交易是北交所的主要模式,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在连续竞价阶段,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确保买卖申报实时撮合,这有助于价格在涨跌幅框架内动态调整,而大宗交易则适用于大额买卖,允许价格在当日收盘价上下一定幅度内协商确定,这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宽的定价空间,减少对市场整体价格的冲击,协议转让则通过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但需符合交易所规定,确保价格范围合理。

交易时间安排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范围,开盘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用于确定起始和结束价格,防止价格在非连续时段出现跳空,而连续竞价时段允许价格在日内自由波动,但受涨跌幅约束;交易所设有交易异常处理机制,当价格波动超出正常范围时,会启动临时措施如停牌,以控制风险,确保价格范围在合理区间内运行,保障市场公平性。

与其他交易所相比,北交所的价格范围机制更注重支持中小企业,其涨跌幅设置相对宽松,这区别于科创板和创业板的类似规则,凸显了北交所在培育新兴企业方面的独特定位,为投资者提供更灵活的价格发现环境。
